问: 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自然资源部发布了《》,现咨询:1.该公示结果是否已经生效和报批;2.如生效,应从那级政府部门获取或查询;3.报批之前公示的调整情况和清单能否作为项目论证、规划、立项等前期工作依据。恳请回复,非常感谢!
网民朋友:您好!您咨询的《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是否生效的咨询》问题,现答复如下:1.经请示国家林草局,《》由国务院批复,目前还未获批。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自然资源部发布的《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》,不能作为生效依据。2.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《》(林办发〔2024〕64号)规定,“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可按拟报国务院的《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》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。对确需占用自然保护地的重点项目,可按程序调整功能区或范围。对涉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点项目,由省级林草主管部门核准项目选址方案……”。如您所咨询的项目属于以上情况,请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。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,如有问题,欢迎继续咨询。